这是广州政务在官网的回答: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根据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现回复如下: 高层次人才认定的条件 申报人除应具备《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评定标准》相应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学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三)近5 展开
这是广州政务在官网的回答: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根据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现回复如下: 高层次人才认定的条件 申报人除应具备《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评定标准》相应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学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三)近5年来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 (四)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的人员,除两院院士外,其年龄应未满60周岁(年龄计算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下同);申报“广州市优秀专家”的人员,其年龄应未满55周岁,申报“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的人员,其年龄应未满40周岁。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关于年龄计算和“有特别突出贡献者”的认定,原则上按以下办法执行: 1、凡在2011年内申报者,年龄计算以2011年1月1日为限。即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的人员,除两院院士外,应为1951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广州市优秀专家”的人员,应为1956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的人员,应为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2、近5年来(即2006年1月1日以来)达到认定标准规定的2项条件,且其中1项是在近3年来(即2008年1月1日以来)达到者,可以认定为“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其中,“广州市杰出专家”应未满65周岁,即1946年1月1日后出生;“广州市优秀专家”应未满60周岁,即1951年1月1日后出生;“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应未满45周岁,即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具体详细了解可登陆: 【广州政务】 2018年4月26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