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交通运输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的《深圳市促进新能源小汽车消费补贴申领实施细则》规定:通过放宽申请条件方式获得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5批及以前),且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35kWh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 展开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交通运输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的《深圳市促进新能源小汽车消费补贴申领实施细则》规定:通过放宽申请条件方式获得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5批及以前),且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35kWh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备注:限定了混动新车和车型,仅限于办理“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5批及以前),且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35kWh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按照《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工作任务分工,新能源小汽车的条件由市工信部门公告明确,具体咨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12345、0755-88102553。感谢您对深圳市交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