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交通运输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指标的申请类型是申请人自行选择的,请申请人认真选择申请类型。指标有效期6个月,逾期未使用视为放弃,增量获得的混动小汽车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指标不使用不会造成任何影响,过期后符合增量条件可再次重新申请。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指标有效期为六个月。指标获得者应当 展开
2022-03-17 14: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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