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或婚姻登记证上的个人信息与现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个人信息不一致的,可以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1.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当事人在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或离婚;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4. 展开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或婚姻登记证上的个人信息与现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个人信息不一致的,可以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1.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当事人在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或离婚;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4.1.1款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时,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身份证件: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或经办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加盖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2.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时,当事人仍持有的原结婚证(离婚证)的,应当同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原结婚证(离婚证)。3.委托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4.委托补领时应当提交的证件材料: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委托人提供第4.1.1款规定的身份证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内有委托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的,可以不提供原件。受托人的身份证件。5.夫妻双方委托补领结婚证的,可以各自委托一人,也可以同时委托同一人。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