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单位产生的危废是否可以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豁免管理清单管理
我司是为工业园区办公及生活区服务的物业单位,产生的危废(主要是废灯管、废油漆、废机油、废杀虫剂农药瓶等)是否可以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豁免管理清单管理:丢弃于实行垃圾分类的“有害垃圾”桶?或交给有运输资质的单位运往政府部门设置的集中储存场所处理?谢谢!
其他答案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含汞温度计、废含汞血压计、废铅蓄电池、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按照各市、县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进行分类收集,且运输工具和暂存场所满足分类收集体系要求,从分类投放点收集转移到所 展开
2021-11-23 14: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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