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公示期满后如何撤回注销申请(不想再注销了)
我公司之前申请简易注销公示期已满20天,现在想撤回注销申请,该如何操作?谢谢。
其他答案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您通过政府在线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如需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请申请人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首页-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办理入口-通过统一认证方式登录(使用个人账户登录)-进入个人中心-点击“我要申请”-商事主体注销登记--点击“办理”-选择“简易注销”--输入企业信息后进入“公告详情”栏目,有“撤销”承诺书公告的按钮(仅限于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操作) 展开
2021-11-11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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