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您通过政府在线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营业执照丢失或损坏,申请人申请补领的,企业登记机关不再指定报刊声明作废,由企业按照自主公示、自负其责的原则,在商事主体注册登记系统办理“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企业填报并确认公示后,将会自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流程:请申请人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首页-商事主体登记注册 展开
2021-08-23 14:54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