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商务类、政务类人力资源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如何设置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责任划分的问题
如题,假定服务单位作为乙方,被服务单位为甲方,商务服务人员(超过100人)在甲方提供的办公地点进行工作,同时由甲、乙双方进行管理,工资等待遇由乙方支付,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从业人员超过100人应设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甲方设置,还是乙方设置,还是两方两方都要设置,两方都要设置的情形下,责任如何划分?
其他答案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吴先生,您好。您在我局门户网站咨询的问题我们收到了。现给予您答复: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和《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到咨询事项,如果甲方(被服务单位)和乙方(服务单位)的从业人数均在100以上,则 展开
2021-04-26 14:48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