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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医保目录内甲乙类用药,门诊或药房取药,何时能效仿北京上海等多地按照医保规定,实现统筹报销?

目前深圳门诊取药或定点药房取药,是划扣个人账户余额,且不足部分采取自费。 由于个人账户和自费,实质都是个人100%支出,并非符合医保药物统筹报销之规定,也不符合病人的预期,未减轻病人负担。 总理在最新2021工作报告指出,“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 展开
ask9989015090|2021-03-05 07:5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林志聪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您的建议我单位已收悉,相关事项我局将作统筹规划。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1-03-08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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