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个人信息采集完毕后,有弹出对话框提示已成功提交。点击其他业务模块,能够正常进去为信息采集完成。若果点击其他业务模块系统自动跳转到信息采集界面表示信息采集未完成。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取消。根据财政部、人社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 展开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个人信息采集完毕后,有弹出对话框提示已成功提交。点击其他业务模块,能够正常进去为信息采集完成。若果点击其他业务模块系统自动跳转到信息采集界面表示信息采集未完成。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取消。根据财政部、人社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参加继续教育。2020年继续教育可按照《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完成。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和学分登记。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