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报销报销后须取回发票复印件和相关报销费用证明的问题
您好,我上个月提交了一笔市外就医的费用报销。系统显示7月2日已经办结,因我另外购买了有补充的商业保险报销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原发票复印件(加盖贵局的公章);2、医疗报销医保销金额或明细的收据复印件;3、分割单原件。 请问以上资料可以如何从贵局获取呢?请求贵局提供宝贵的帮助,谢谢了。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已按咨询人要求为其邮寄加盖公章的发票复印件、报销单和核准决定书。同时告知咨询人,报销单和核准决定书亦可在其个人网页上自行打印。咨询人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0-07-07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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