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公积金存缴业务政策落地!
去年就颁布条例公积金强制存缴,我是个体户的,我员工天天问我这个事,我打电话给你们公积金管理中心冷冷回复我个体户不行!!!政策下来了就去加快落地呗!!!这么久了,不能说个体户不是你们公积金缴存主体就选择性忽略好吗!何况现在政策也出来了大半年了,也不见你们落地 进展! 回复!!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个体户不属于缴存主体范围,我中心目前未收到最新通知。如有疑问请拨打0755-12329转0人工咨询。
2020-07-06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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