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我市自2018年开始执行财政部、人社厅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根据该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参加继续教育,可按照《2019年度深圳市会计专 展开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我市自2018年开始执行财政部、人社厅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根据该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参加继续教育,可按照《2019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引》完成继续教育。市财政部门提供免费公需科目网络学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于2019年5月登陆“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或“深圳市财政局”官网首页左下方“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点击“公需科目学习”栏目,按要求参加学习,学习任务完成后将由系统自动完成公需科目学分登记。专业科目可从深圳市财政局发布的2019年专业科目学习内容指南中选择。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和学分登记。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