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租房申请与人才租房补贴冲突问题
您好!今年4月本人更换了一份工作,新的单位说可以帮忙协助申请公租房。但我在今年2月申请了人才租房补贴,4月8日已过公示期,深圳市人社局说补贴款项不能取消。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才能不影响在本年内申请公租房?补贴款是否可以退回?如可以,应通过怎样的途径?
其他答案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新引进人才在领取租房补贴期间不得租住公租房。租房补贴期间为人力资源部门首次发放租房补贴之日起1年内。在租房补贴期间可以按相应流程提交轮候申请,但在租房补贴期间内,不得承租我市公租房。有关补贴问题,建议您咨询相关部门。
2019-04-18 14: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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