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租补分离”原则,承租家庭交纳租金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再依照规定按月向承租家庭发放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的发放主要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及银行系统实现。 公租房产权人每月5日前在系统中确认承租家庭上月租金交纳情况,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确认租金补贴应发明细,并于每月20日前通过银行将上月租金补贴直接划入取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账户。 承租家庭未能及时交纳租金的 展开
按照“租补分离”原则,承租家庭交纳租金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再依照规定按月向承租家庭发放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的发放主要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及银行系统实现。 公租房产权人每月5日前在系统中确认承租家庭上月租金交纳情况,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确认租金补贴应发明细,并于每月20日前通过银行将上月租金补贴直接划入取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账户。 承租家庭未能及时交纳租金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暂不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待其补齐相应租金后一并补发。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