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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务业分类的几个问题

尊敬的工作人员,您好。 我想请教您关于深圳第三产业即服务业的分类的几个问题,如下: 1、服务业分类参照国家标准外,是否存在因地方因素,而存在中小类不一致?如果有,是什么? 2、服务业分为生产性服务业、流通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和社会服务业,那么深圳服务业在这四大类中是怎么划分的呢?具体到中类即可。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ask2844549724|2019-03-29 07:5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5679668120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1.纳入我市服务业专业统计的调查单位,均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进行行业划分,不存在任何地方因素或地方标准。2.生产性服务业、流通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和社会服务业的概念,是国家统计局在1985年《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中提出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统计部门不再按以上概念对服务业进 展开
2019-04-01 14: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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