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添加共同申请人条件及准备文件
本人婚姻状态已变更,需要添加丈夫为共同申请人,但是其户籍非深户,居住证未满一年,是否可满足添加为共同申请人?如满足,需要递交什么文件?谢谢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一、轮候期间,婚姻状态发生变化,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30日内,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与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以及备案回执单等相关材料及时前往我市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办理轮候信息变更。或登录我局官网按操作流程进行信息变更。经核查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变更相关信息后继续轮候,轮候顺序不变。二、根据您所述,配偶居住证未满一年暂不符合共同申请人条件的则不列为共同申请人, 展开
2019-03-06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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