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集体户户口挂靠单位地址变更,我的身份证是否要去更新地址呢?
您好,最近收到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的短信提醒,该单位的地址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411,原集体户地址已不再使用。我原来挂靠在该单位的集体户地址是: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德政路龙福一村综合楼三楼。请问我是否要去公安局/派出所更改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地址?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我处已于2019年2月20日,受理罗女士的来电问题,当事人反映户籍地址变更需不需更换身份证的问题,经我处电话联系当事人得知,当事人户籍挂靠人才市场集体户,前段时间手机收到了单位地址变更的短信,对此理解不是很清楚,我处告知单位地址发生了变更,对于有效期内身份证的使用没有影响,可以选择不重新办理身份证,对我处的回复当事人表示接受。如需了解更多业务内容,可登陆深 展开
2019-02-20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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