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十一月入职,21年公积金基数调整时基数如何计算
我是20年11月入职,一直按照最低标准来缴纳公积金,21年7月份调整基数时,由于我的工资已经超过广州市最低标准,但公司按照20年1月到12月的工资计算仍然缴纳最低标准,这种情况是否合理。并且还要以此基数缴纳持续至22年7月。相当于我一整年的缴纳都是最低而不是本应该我的缴纳基数
其他答案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 展开
2022-02-08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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