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能在异地非户籍所在地提取公积金?
您好!我与共有产权人同在广州缴纳了公积金,两人共同使用了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在珠海购房。但我与共有产权人均不是珠海户籍,也均不是广州户籍,能否提取公积金?若能够提取,请问“请提供(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购房当地户籍”这一项,应提供什么资料?若不能提取,我还有其他方式使用或者提取公积金吗?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如购房地非您或配偶户籍地,购房后不能申请提取。如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可办理租房提取。
2022-01-27 14: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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