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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户籍地建造住房提取如何办理

1.广州市缴存公积金是否可以用于在户籍地建造住房,需要什么办理材料?2.若之后(间隔一年以上)购房,是否还可以提取?3.如离职后,继续在本地下家公司缴存住房公积金,那从上家离职后需间隔多久才能提取,是否一定要销户才能提取全部?烦请一一回复以上三条,谢谢!
ask7116973273|2021-12-20 07: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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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JS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或者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符合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可以申请提取。具体条件及所需材料详见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链接如下:二、若 展开
2021-12-23 14: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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