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人(非借款人)如何提取公积金
你好,麻烦咨询一下共有产权人(非借款人)如何提取和公积金?情况如下,配偶在配偶的户籍地买了房,以配偶名义组合贷(商业+公积金)购买了房子(我为共同借款人),我想提取我本人广州的公积金用于户籍地房产还贷和装修,可以提取多少?按那种形式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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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四条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根据《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您配偶在户籍地(地级市范围内)购房,您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 展开
2021-05-24 14: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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