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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影响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格吗

本科毕业生,非广州户口,2018年7月份开始交公积金,连续缴纳到2020年3月份;2020年4-7月份一共4个月份因为疫情辞职未缴纳公积金,2020年8月份开始正常缴纳公积金;请问:1、2020年4-7月份这4个月公积金可以补交吗?2、补交完2021年2月份能后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ask5214039365|2021-01-06 07:5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5722334523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2020年4-7月的公积金可补缴,补缴后视为连续缴存。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注:港澳台同胞以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申请贷款时,应具有港澳台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2.申请贷款时,申请人的缴存情况应满足以下条件:(1)本市户 展开
2021-01-07 14: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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