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补缴与购房贷款资格问题

您好,由于工作变动需要请教下面的两个问题,可否帮忙告知,谢谢!1.假设现公司帮交2021年1月公积金,新公司帮交3月公积金,并于3月份帮忙补缴2月公积金,补缴是否会造成公积金缴费不连续?是否会导致一年内失去广州购房资格或公积金贷款资格?2.请问购房资格与公积金贷款资格是否仅考虑公积金连续性,无关社保连续性呢?
ask2619225157|2021-01-05 07:4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5000520639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1、一年内职工若因工作调动出现不超过三个月份(含)的未连续缴存记录,由单位补缴并提供证明后,视为连续缴存。2、公积金贷款资格需审核公积金缴存连续性,不审核社保。关于是否有购房资格以及社保审核事宜,建议您咨询房管局。
2021-01-06 14:49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