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已登记备案用于提取公积金的房屋已经转让,现在配偶名下有新的房屋,有房产证,还可以继续提取公积金吗
原来已登记备案一直用于提取公积金的配偶名下的房屋已经转让,现在配偶名下有且只有一套新的房屋,有房产证,还可以继续提取公积金吗。如果可以还需要重新办理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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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后,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链接如下:年3月27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端业务系统(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升 展开
2020-09-07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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