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及流程请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第二点及第五点,指南链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注:港澳台同胞以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申请贷款时,应具有港澳台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 展开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及流程请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第二点及第五点,指南链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注:港澳台同胞以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申请贷款时,应具有港澳台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2.申请贷款时,申请人的缴存情况应满足以下条件:(1)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2)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3)自愿缴存者还需满足在本市按规定自愿连续缴存半年(含半年)以上的条件;(4)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职工待遇;(5)港澳台同胞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在任职单位名下并设个人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6)港澳台同胞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按《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非本市户籍自愿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存量房首付款需资金监管,详见本指南第五点);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缴存认定标准1.从缴存单位离职并设立自愿缴存账户的自愿缴存者,若其在原单位的缴存记录和自愿缴存的缴存记录是连续的,不存在断缴、补缴的情况,申请贷款时,其单位缴存记录计入连续缴存时间。2.自愿缴存者/单位缴存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且按照有关规定逐月、连续缴存。(三)不予贷款情形:1.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2.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房;3.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四)限制贷款情形:1.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全额退款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期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3.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住房贷款逾期6期(含)以上,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4.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还清逾期金额2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的,注销卡后(以个人信用报告更新为准)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6.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商用房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或任意种类贷款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7.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款被划分为关注、次级、可疑或损失类的,贷款状态正常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8.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有“正在执行中”的法院强制执行记录的,执行期间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9.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或经其他途径证实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二、在2019年1月1日以后成功申请了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则可办理按月还贷提取。当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的,可通过办理个人名义自愿缴存手续和委托扣款业务,将差额部分以个人名义缴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链接:添加个人子账户网上操作步骤如下:(一)添加个人子账户已由单位开户缴存的在职职工,可以办理添加个人子账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操作步骤:1.在主页面选择“账户管理-添加个人子账户”进入添加个人子账户界面。2.“添加个人子账户”界面中,默认显示缴存人基本信息:单位账号、单位名称、姓名、证件号,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提示个人子账户添加成功。可点击“打印预览”,打印《住房公积金添加子账户表》。(二)托收登记缴存人可绑定本人银行储蓄账户,办理汇、补缴业务时直接从绑定的银行账户中扣款。操作步骤:1.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托收登记”,查阅“委托扣款协议”,选择“同意”,进入托收登记操作界面。2.在该界面中,录入托收信息,包括开户银行、支行名称和托收银行账号。其中,托收银行账号不能是信用卡账号;支行名称需点击“…”按钮进行选择。3.录入无误后,点击“提交”、“确定”,系统提示业务登记成功。若提示登记失败,可重新修改录入信息后,再次提交。(三)个人补缴办理补缴前,请先确认是否已设立个人子账户和是否已办理托收登记业务。缴存人因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补缴时,补缴原因选择“补冲还贷”。操作步骤:1.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个人补缴”,进入个人补缴界面。2.选择补缴原因,录入补缴金额,点击“付款”、“确定”,完成补缴操作。注意事项1、补缴金额只能录入整数。2、补缴业务提交成功后,在资金未到达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前,暂不能办理下一次个人子账户的缴存业务。3、申请贷款时,补缴不作为连续缴存的依据。在工作日16点后办理的汇补缴,资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到账。因人行清算中心晚上22点至凌晨2点间停止接收清算数据并导致支付失败,所以请不要在此段时间内办理汇补缴。如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办理,具体操作详见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三、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借款人缴存账户的余额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必须使用按月还贷方式偿还贷款。住房公积金结清后,但尚未提满核定的额度且仍属于产权人,也可继续通过该房屋申请办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