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
本人(广州市本地常住户籍)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从事自由职业,现想继续以个人名义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重新设立一个个人自愿缴存账户缴存还是在原单位已开立的公积金账户下的个人账户缴存?请提供办理缴存流程及所需材料,谢谢!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职工,单位为您封存您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可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至自愿缴存户,以个人名义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个人自愿缴存名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的金额显示在原公积金账户内的“个人子账户余额”中。(一)办理方式及流程: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中心官网-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办理账户封存与启封手续。 展开
2020-08-05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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