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0.03首次提取,2020.07离职,请问能全部提取剩余的部分吗?
于2020年3月提取过一次,最后一次缴纳是2020.07,目前已离职,请问怎么提取剩余的部分?需怎么办理?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为销户提取,符合条件可提取账户的全部余额。条件为: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经中心联网核查单位社保已停缴半年的可办理。申请时已在本市重新就业的,不能办理该项提取。如您需办理租房提取,需待上次提取转账满180天后,才可再次申请。
2020-07-23 14:42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