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提取提示已存在提取记录
我和我先生共同购买一处房产,先使用他的手机在公积金公众号操作提交了提取他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申请后,我再使用我的手机在公众号操作时显示“该地址已存在一个未撤销的提取记录”记录编号为我先生提取的记录,无法进行下一步提取操作,请问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时,如何选择同一个地址提交提取申请呢?
其他答案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如该套房屋您先生已提取过,则您在提取时选择“该房屋是否已发生提取”,选择“是”,再录入该套房的申请单信息:提取单编号、提取申请人(姓名)、提取申请人证件号,录入并校验通过后,自动关联该提取单并带入已有的房屋信息。您继续根据提取上传和填写资料上报即可。
2020-07-23 14:44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