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办理组合贷中商贷按月还贷业务的申请方式
您好,想请问下,对于夫妻双方共同以一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情况,申请办理组合贷的商贷部分按月还贷业务时:1、如果夫妻双方都办理,每月还贷金额是怎么分配?2、填表申请时,转账账户是否填各自名下的银行账户?即每月商贷部分还款金额是否必须分别打到两个人的银行账户?
其他答案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以按月还贷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月还贷期间,可提取额度不划分比例,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顺序划扣。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月还款额,差额部分从第二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划扣,如此类推。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已足够还款的,不再划扣其他顺序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二、办理商业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需要提供提取人各自名下的银行账户用于转账。
2020-07-14 14:54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