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职工贷款申请
职工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但目前疫情期间,公司从2020年1月到至今,未为职工补缴公积金个人和单位部分,是据说有政府文件可执行,故职工无法提供近六个月的缴存流水,但公司承诺政府公布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缴,请问这种情况会否影响职工贷款申请?
其他答案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职工在2020年6月30日(含)前申请的,无论单位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均视为连续缴存,不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职工在2020年6月30日以后申请的,分两种情况处理:1.职工申请时,单位已办理缓缴或阶段性停缴手续的,经批准后视为连续缴存,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职工申请时,单位未办理缓缴或阶段性停缴手续的,不认定为连续缴存。3.为 展开
2020-06-03 14: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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