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贷款
我公司公积金已缴至2019年12月份(2020年1月份未缴),受疫情影响,1月份公积金开始先暂缓缴纳,待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缴欠缴的公积金。因公司暂缓缴纳公积金影响我申请公积金贷款,请问这有什么解决方法吗?是否可通过单位出具证明或者停缴公积金协议来解决?
其他答案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若最后一次缴存的月份距离申请贷款的月份超过两个月,如3月份申请贷款,公积金只缴存到上一年12月,则根据具体情形处理:1.单位经我中心批准缓缴的。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期间无论是否缴存公积金均视为连续缴存,不影响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中心批准缓缴的批文;2020年7月起,需要补缴后方可按规定视为连续缴存并申请公积金贷款,如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3个月内补缴,不需要 展开
2020-03-13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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