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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划扣顺序

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后,才开通公积金子账户用于还款,原公积金贷款合同已有第一顺序、第二顺序扣款账号,请问公积金子账户为第三顺序扣款账号吗?
ask7371941177|2020-02-07 07:4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910478029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在按月还贷期内,采用不足额划扣方式,按照主借款人、第二借款人的先后顺序进行划扣。所有借款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以偿还当期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应在还款日前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缴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以缴存金额到账时间计算),或增加符合公积金提取政策的提取人账户进行补充划扣。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的,可通过办理个人名义自愿缴存手续和委托扣款业务, 展开
2020-02-10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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