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公积金贷款或提取
你好,我两夫妻均是广州市户口,每月缴存公积金,现有两套住房,第一套是用公积金贷款的,已还清,第二套是全款购买的,我的公积金提取是用第一套房提取的,现额度已提取完了,我太太是用第二套房提取金积金的,额度还没提完。现我们想将第一套出售,再买一套房,新买的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贷款,额度是多少(夫妻两人均没有欠款)?如果不... 展开
你好,我两夫妻均是广州市户口,每月缴存公积金,现有两套住房,第一套是用公积金贷款的,已还清,第二套是全款购买的,我的公积金提取是用第一套房提取的,现额度已提取完了,我太太是用第二套房提取金积金的,额度还没提完。现我们想将第一套出售,再买一套房,新买的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贷款,额度是多少(夫妻两人均没有欠款)?如果不可以贷款,我的公积金可以用新购的房提取出来吗?谢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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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关于贷款:职工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可再次申请。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注:港澳台同胞以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申请贷款时,应具有港澳台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2.申请贷款时, 展开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关于贷款:职工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可再次申请。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注:港澳台同胞以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申请贷款时,应具有港澳台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2.申请贷款时,申请人的缴存情况应满足以下条件:(1)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2)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3)自愿缴存者还需满足在本市按规定自愿连续缴存半年(含半年)以上的条件;(4)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职工待遇;(5)港澳台同胞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在任职单位名下并设个人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6)港澳台同胞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按《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非本市户籍自愿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存量房首付款需资金监管,详见本指南第五点);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缴存认定标准1.从缴存单位离职并设立自愿缴存账户的自愿缴存者,若其在原单位的缴存记录和自愿缴存的缴存记录是连续的,不存在断缴、补缴的情况,申请贷款时,其单位缴存记录计入连续缴存时间。2.自愿缴存者/单位缴存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且按照有关规定逐月、连续缴存。(三)不予贷款情形:1.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2.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房;3.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四)限制贷款情形:1.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全额退款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期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3.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住房贷款逾期6期(含)以上,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4.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还清逾期金额2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的,注销卡后(以个人信用报告更新为准)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6.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商用房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或任意种类贷款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7.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款被划分为关注、次级、可疑或损失类的,贷款状态正常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8.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有“正在执行中”的法院强制执行记录的,执行期间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9.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或经其他途径证实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1)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2)自愿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日均账户余额×8+月均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其中:日均账户余额=每日账户余额之和/缴存天数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3.职工申请贷款时,该笔贷款的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不得超过50%。月还款额只计算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收入以缴存基数或我中心归集系统登记的工资为准,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4.不高于参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确定的贷款额度(1)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2)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3)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4)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5)家庭凡购买非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一律不低于70%,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或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6)以上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的商品房,非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低密度商品房不予贷款。(7)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详情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链接如下:在线咨询只为职工解答常规贷款业务,不涉及业务受理及审批细节,故无法具体指引。若有疑惑,具体情况建议您到以下网点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所申请的贷款类型划分贷款办理机构:(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应向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出贷款申请:1.所购房屋为位于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南沙的一手房的纯公积金贷款。2.所购房屋为二手房的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二)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向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或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1.所购房屋地址为位于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的一手房的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2.所购房屋地址为位于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南沙的一手房的组合贷款。(三)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有17家(排名不分先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广州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四)受理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各受理网点时间:(1)天河网点、荔湾网点、黄埔网点、海珠网点、白云网点、南沙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2)增城网点、花都网点、番禺网点、从化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各受理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的营业时间为准。(五)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地点:关于提取: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一、申请条件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和2019年1月1日前已提交但未通过公积金中心资格审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必须办理按月还贷。除此以外的按揭购房,可以非按月还贷方式提取:(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二)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注: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需体现“居住”。二、申请时间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或拍卖房)的,在购房贷款发放后、结清前即可提出申请。三、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受理网点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优先办理,没有办理提取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四、申请材料1.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一手楼未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可提供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2.借(贷)款合同(原件1份)3.购房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或房款收据(原件1份)注:(1)购买广州市以外一手楼的需提供购房发票;(2)二手楼提供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3)房款收据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购房金额、详细购房地址、并加盖开发商印章。(4)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材料3所列凭证记载为准.4.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5.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原件1份)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原件1份)7.户口簿(原件1份,住房为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8.结婚证(原件1份,配偶户籍所在地购房提取时需提供)9.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10.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五、提取频次及额度提取频次: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总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本息。六、事项说明1.军人可提供军官证、港澳台人员可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职工可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身份证明,提供的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2.职工用于提取的转入银行账户,可以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其中任意一家的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3.职工以按揭购买自住住房为提取条件,申请该房产二次或以上提取且提取材料已扫描录入系统的:①广州市内住房提取信息无发生变更的可通过个人办事大厅、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办理网上提取申请(或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前往网点办理);②广州市以外住房每次提取均需到网点办理,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③房屋产权人的配偶单独前往网点办理二次或以上提取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4.职工提取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及变更材料原件、《提取变更申请表》1份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提取人或产权人身份证件过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前台重新扫描上报,无需提供《提取变更申请表》。5.以购买自住住房、租房自住、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不同条件提取的,每种提取需间隔半年及以上。6.若职工办理销户提取后重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以原房产再次申请提取的,需符合申请时的提取政策规定,并在有效期内再次提交资料申请提取,核定可提取额度时须扣除已提取的金额。七、提取业务办理机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地点:详见中心网站提取预约温馨提示:1.新开户或从未设置过住房公积金个人密码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设置个人密码,办理网点如下:已在系统登记手机号码的职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APP接收验证码登录后设置密码,缴存职工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刷脸方式进行登录及密码重置。2.尚未获取密码的职工还可通过免登陆预约方式进行提取预约,链接如下: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经办网点办公时间: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收起
2020-01-09 14: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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