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一、个人账户转入1.申请条件: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至少6个自然月在我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账户为缴存状态),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2.办理流程:单位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单位或职工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 展开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一、个人账户转入1.申请条件: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至少6个自然月在我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账户为缴存状态),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2.办理流程:单位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单位或职工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3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异地中心操作)→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3.办理材料:(1)职工本人办理的: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2)委托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②《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原件1份);③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④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需系统内登记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4.办理机构: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二、1、曾在异地缴存的职工,缴存余额已转移到广州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认可其在异地缴存的记录。连续缴存时间由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上载明的最后一次连续缴存时间与在广州的连续缴存时间合并计算。缴存余额未转移到广州的,连续缴存时间不合并计算。2、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涉及异地缴存时间认定的,在异地缴存与广州缴存之间不得有断缴月份。广州市户籍的职工,在异地的首次缴存时间需在申请贷款的十二个月(不含)之前;外地户籍的职工,在异地的首次缴存时间需在申请贷款的二十四个月(不含)之前。在线咨询只解答常规归集、贷款业务问题,如汇补缴、转移、提取、变更等,不涉及审批。由于不清楚您账户的具体缴存情况,故无法明确回复,涉及连续缴存问题,若仍有疑惑,建议您咨询贷款办理网点。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所申请的贷款类型划分贷款办理机构:(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应向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出贷款申请:1.所购房屋为位于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南沙的一手房的纯公积金贷款。2.所购房屋为二手房的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二)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向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或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1.所购房屋地址为位于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的一手房的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2.所购房屋地址为位于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南沙的一手房的组合贷款。(三)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有17家(排名不分先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广州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三、目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时还没有实施商业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互转的政策业务。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