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贷款办理>公积金贷款> 问题详情

本人已因建造自己的自住住房(一套)提取过一次公积金,本人是否可因建造配偶的自住住房(另一套)再次提取公积金?

背景:1、本人因建造有自己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本人名下的一套),提取过一次公积金;2、当前配偶也有她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需(配偶名下的另一套)需要建造。问题:本人是否可根据配偶所有权的自住住房(配偶名下的另一套)相关审批文件,从本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公积金?
ask1769922019|2019-07-22 07:4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784773492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如您未曾以您配偶名义的自建房申请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符合建造、翻建条件且资料齐全,配偶(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可以建造、翻建条件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申请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申请时间在取得审批文件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展开
2019-07-24 14:59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