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户口,先生是外地户口,2013年在广州买房,房产只有先生名字,本人是否可以提起公积金。
您好,本人是本地户口,公积金缴纳一年了,名下没有房产,先生2013年在广州买房,房产只有先生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本人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谢谢!
其他答案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夫妻一方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另一方(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以按揭购房的条件申请提取的,需在贷款放款后、结清前提出申请。已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若贷款提前结清,也可继续申请提取。以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在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以非按揭购买二手 展开
2019-04-10 14:55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