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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市全款购买一手房,因购买的是期房,只有购房合同和购房收据,能否提取公积金?

1,广州市全款购买一手房,持有购房合同和购房收据(无购房发票)能否提取公积金?2,公积金中心显示提交购房收据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因购房收据为机打,只有姓名,购房金额,房号,无身份证号,购房具体地址。缺失信息可否手写?3,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可否一次提取完(未超过房价款)?
ask8207536345|2019-03-27 07: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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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探索者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房款收据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购房金额、详细购房地址、并加盖有效公章。在线咨询只为职工解答常规的缴存、提取及贷款业务的问题,不涉及审批细节。由于涉及特殊情况,故无法明确答复。建议您带齐相关的提取材料原件,到房屋所属区域的我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详细咨询前台工作人员,并按其指引办理。地址链接:符合非按揭购房提取条件的,需按以下要求提供齐全资料 展开
2019-03-28 14: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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