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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由于现在网厅(单位版)系统已取消转移业务,由跨单位启封代替。您需要为该职工办理跨单位启封,在个人账户业务-个人账户启封功能页面点击“证件号码”输入框后面的“…”按钮,进入“个人信息”界面,录入姓名证件号码,或姓名公积金账号,查询类型选择“跨单位启封查询”,查询到职工信息后,双击职工信息或点击下方“确定”选定职工,再录入实际的缴存基数及比例,即可完成启封 展开
2019-01-24 14: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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