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提取600元每月用于支付房租的月份能否累计
基本信息:2015年9月开始缴纳公积金,计划2019年1月进行首次取公积金提取。问题:无需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可申请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的。可否申请提取从15年9月到2017年共28个月的金额,2018年的金额累计到半年后(即2019年6月)再进行共18个月的公积金提取(预计共18个月)。
其他答案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满足提取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缴存的,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当月;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后开户缴存的,可提取额度从首次汇缴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示例如下:例1:职工A在2014年10月开设个人住房 展开
2018-11-21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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