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7月25日新规的有关条例的解读
请问在7月25日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文件中第一大点第二小点的第1条内容中“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该如何理解,在非缴存地购房,是否需要满足本人及配偶均为购房地户籍,还是仅需一方为购... 展开
其他答案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缴存人在广州市、户籍所在地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购买的住房均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若您配偶为佛山户口,您在佛山购房可申请提取。谢谢您的咨询!
2018-07-26 14: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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