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及比例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2017-2018年度公积金调整相关规定如下: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原则上不得高于本市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2275元,经济效益好的缴存单位, 展开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及比例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2017-2018年度公积金调整相关规定如下: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原则上不得高于本市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2275元,经济效益好的缴存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2275元的,暂可据实申报职工的缴存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37125元,且须按税务部门规定纳税。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12%,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确定;每个单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个人比例在上述原则下,允许职工进行自主选择。我市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将于7月份开展,具体相关规定届时请留意我中心官网公告。谢谢您的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