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目前只有以下两种方式的提取可通过网上申请:1.购买广州市房产办理二次或以上提取且提取材料已扫描录入系统的,可登陆网厅或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无需再到银行网点。2.租房自住但不能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2017年5月27日后职工通过租房自住且无需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方式首次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再次申请提取时,可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操作。其 展开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目前只有以下两种方式的提取可通过网上申请:1.购买广州市房产办理二次或以上提取且提取材料已扫描录入系统的,可登陆网厅或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无需再到银行网点。2.租房自住但不能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2017年5月27日后职工通过租房自住且无需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方式首次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再次申请提取时,可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操作。其他情形提取均需到前台办理。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5.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出境定居的;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0.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4项为部分提取,5-11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详情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链接如下: 温馨提示:1.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职工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应先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银行网点优先办理。 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 4.新开户或从未设置过住房公积金个人密码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设置个人密码,办理网点如下: 另: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刷脸登录和密码重置功能,缴存职工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刷脸方式进行登录及密码重置,更快捷的查询及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5.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经办网点办公时间: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谢谢您的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