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问题咨询
之前以无房提取公积金,最后一次申请系2017年9月26日(但公积金系统显示10月11日)。最后一次实际提取应为2017年4月到2017年9月共3600元。本人于2017年8月28日起租住房屋。备案证明租约期限为2017年8月28日-2019年8-27,备案审核日期为2017年11月20日。今天建行天河支行办理租房提取,经银行...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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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职工以租房自住为提取条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职工每半年提取一次,即上次提取转账时间与下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必须满6个月或以上,即上次提取到帐时间与下次提取到帐时间间隔必须满180天或以上。同一时期内只能以一种方式申请提取。由于涉及您本人的个人信息隐私及账户安全因素等方面的考虑,“在线咨询”只解答常规归集、贷款业务问题,如汇补缴、转移、提取、变更等, 展开
2018-01-19 14: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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