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缴费基数是否应该涵盖2016年奖金的问题
我是2016年2月入职该公司,签署的入职信上有明确工资的组成部分为13个月月薪加奖金。但第13个月月薪及奖金是在2017年初发放。请问公司在2017年7月调整公积金基数的时候是否应该要考虑我的13薪及奖金?谢谢!
其他答案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好!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详细请您查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谢谢您的咨询。
2017-08-15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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