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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没有妻名是否能提取住房供积金贷款共同部分

您好,本人于2009年购入广州住房,商业贷款60万,名下只登记本人名字。并申请了每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以还房贷。2010年提前还清商业贷款60万。并继续每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2012年结婚,房产并还没登记配偶名字。现配偶是否可以用我的房产证申请提取自己账户中的住房供积金部分?如果可以,请问需要准备什么资料?非常感谢!
ask4839397177|2017-08-02 07: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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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228031341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夫妻一方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另一方(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详阅以下事项说明:(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申请条件: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根据您的描述,若产权人已申请提取的,配偶视为在规定时间内已提出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 展开
2017-08-03 14: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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