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补缴2007年10月至2013年7月住房公积金
1.单位按当年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缴存,还是按本人当年实际工资收入缴存?(如果单位按广州市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缴存是否合法?)。2.2017年单位补缴额是按5%,还是8%?(如果单位按5%补缴是否合法?)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 展开
2017-04-13 14: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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