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享提取公积金额度问题
我2009年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房子的产权人为我和我妻子。房屋未明确产权比率。今年我申请提取时提示我提取额已达到房屋可提取额度的一半。请问我能否提供补充材料申请调整提取额度为夫妻共享?谢谢。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根据《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8月1日后,职工首次办理提取时,房屋有两个产权人且为夫妻关系的,房屋(或购房合同)已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份额划分;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金额无需划分,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若其中一方没有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也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操作。例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只有A、B两人,且两人为 展开
2017-02-13 14: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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