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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账户曾经补缴过三个月会影响开具公积金异地使用证明

我15年12月在广州的单位辞职,16年1月开始在惠州的新单位上班,由于试用期16年1月到3月公司没有买公积金,所以试用期满后补缴了16年1月到3月的公积金,16年6月我可以申请异地贷款在广州买房吗?广州公积金中心能为我开具公积金异地使用证明?
ask3740983093|2016-06-30 07: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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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112017477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从2015年10月26日开始,广州公积金中心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一)贷款申请1.贷款条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2)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3)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 展开
2016-07-01 14: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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