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公积金提取
买了房子后,地产商告知由于是5月份之后支付的首付款,现在受营改增的影响、暂时只能拿到收据,收据换发票的时间要等通知。请问,贵中心营改增后,是否会有相应的政策出台,使用收据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我在网上了解到浙江衢州已做了相应调整:http://qz.china.com.cn/quzhou/2016-06-07/73533.ht...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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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若以购房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收据不作为提取审核要件,请待办妥购房手续并按提取指南要求提供齐全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购房资料到经办银行网点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9032504e7762 展开
2016-06-17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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